为推进部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一、重要意义
通过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形成一种组织活动制度性安排,让党员自觉养成经常参加组织生活的习惯和意识,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使党组织更有凝聚力、影响力。
二、实施主体
“主题党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根据需要,可由部机关党委统一组织。
三、时间安排
各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
四、形式内容
(一)加强政治学习。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开展党性教育。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开展现场教学等有效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忠诚教育和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
(三)民主议事决策。研究决策各支部年度工作、阶段性任务、党组织建设等重大事项,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自觉接收党员、群众监督。
(四)服务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五)开展党性分析。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引导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六)加强传统教育。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传统节日,采取灵活多样、简易有效形式,组织党员缅怀先烈事迹,传承优秀文化,增强文化自信。
(七)组织专题党课。组织党员上党课,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初心,畅谈使命担当,展望愿景梦想。
(八)组织专题讨论。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近期专项工作,组织专题讨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思想水平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九)提升综合能力。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邀请专家学者、部门领导讲授现代科技、产业、金融、城市管理等专题,到高新区、现代高端科技和产业平台、大型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服务大局的综合能力。
(十)开展党费交纳。各支部每月固定1天作为交纳党费日。交纳党费应坚持“按时交、主动交、交现金”,由党员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一般不采用微信支付、他人代交、工资代扣等形式。要增强交纳党费的仪式感。
以上为“主题党日”活动的基本形式,各支部可根据上级最新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形式创新。
五、具体要求
(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突出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明确主题,注重活动的政治性和庄重感;要注重与中心工作结合,防止形式主义。
(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必须自行组织,不得将活动组织委托给旅行社等其他单位。严禁到中央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条件,严格控制租用场地举办活动,确需租用的,要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场地。
(四)各支部每季度向部机关党委报告1次“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部机关党委通过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形式,不定期对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