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推进部机关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关于深化“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佛组电传[2018]2号),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突出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部机关党委及各支部、党小组学习的“第一议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化、不断取得实效。
二、学习内容
“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主要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包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
三、学习形式
部机关党员大会、党委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专题学习会、组织生活会以及党内其它重要会议,采取学习传达等主要形式,也可采取交流研讨、邀请专家解读、观看专题片、进行案例分析等有效形式。
四、具体要求
(一)书记带头领学。充分发挥部机关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一般由党组织书记领学。党组织书记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先一步、学深一层,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严格按照中央统一要求、统一口径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学传达、贯彻落实,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确保党员干部全面领会其中的基本观点,深刻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
(二)增强学习计划性、时效性。部机关各党组织要制定学习计划,按月、季度、年度安排“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确保学习计划严格执行、具体落实。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论述,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最新指示精神,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三)增强学习效果。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善于在学习中对照思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边学边改、即知即改,以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贯彻成效。
(四)做好监督管理。“第一议题”的学习主题、形式、参加人员以及过程概况应及时做好记录,进行规范化管理。各支部落实情况每季度向机关党委报告1次。要防止搞形式,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