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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以“三权” 推动重要事权清单管理落到实处

发表日期:2019-07-05   文章来源:南海区委组织部 分享至:

全市组织部长会议明确提出,要把重要事权清单放在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的高度来认识,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南海区丹灶镇通过明确村(社区)党组织的会前审批权、会中建议权、会后监督权,创新实施村(社区)重要事权清单管理,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把村(社区)重要事权清单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明确会前审批权,把好重要事权研讨表决的内容关。针对部分村(社区)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以民主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为由不接受党组织领导的问题,一方面制定《实施村(社区)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重要事权清单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自治组织、集体组织需经村(社区)党组织审批同意后,方能召集会议表决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产交易等事项。另一方面,要求村(社区)党组织做好会前审批工作,召开党员会议对相关重要事项进行“先知先学先议”,提高党员参加村(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牢牢把握村(社区)发展方向。截止2019年3月31日,丹灶镇各村(社区)党组织已审批同意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召开重要事权研讨表决会议175场次,进一步突显了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

 

二是明确会中建议权,把好重要事权议事决策的质量关。针对部分村(社区)党组织思想引领力不足的问题,强化党员对村(社区)重要事项的建议权,要求村(社区)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表决重要事权时需邀请党员代表列席参加、安排党员代表表态发言。同时,教育党员积极参加重要事权研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正确行使权利,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决同各种错误言行做斗争。目前,累计已有党员2335人次通过“党员+代表”联席会议参与村(社区)重要事权研讨,结合党的主张提出经济社委建议人选、土地集约开发等方案177份,有效增强了党组织的思想引领力。

 

三是明确会后监督权,把好重要事权有效落地的执行关。针对部分村(社区)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求村(社区)党组织发动党员对各项重要事权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督促村(社区)自治组织和集体组织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执行信息公开,引导成员(代表)依规开展质询、反馈意见。截至2019年3月,丹灶镇已按照重要事权清单管理流程制定1份村规民约,完成2名村(社区)党组织委员补选工作,促成3个重大工程项目,推进15项集体资产交易事项的招投标工作,落实156笔股份分红和补偿款分配,涉及资金5.9亿元。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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