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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推行“三清单” 牵住机关党建责任制“牛鼻子”

发表日期:2019-08-28   文章来源:三水区委组织部 分享至:

今年以来,佛山市三水区直属机关党工委推行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抓党建工作责任“三清单”,共43项189条,通过将责任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压实关键主体责任,使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明责、履责、尽责,有力推动区直机关突出作好“三个表率”,创建模范机关。

《佛山市三水区直单位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试行)》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项目、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其中,在党组(党委)责任清单方面,明确了党组(党委)抓党建4项主体责任,列明了定期研究推动党建工作等12项具体要求,以及党组(党委)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抓党建具体职责;在机关党委责任清单方面,明确了机关党委抓党建4项直接责任,列明了推进机关党建融入和服务中心、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14项具体要求,以及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其他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成员抓党建具体职责;在党支部清单方面,明确了党支部抓党建4项具体责任,列明了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加强 “堡垒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13项具体要求,以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以及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的党建工作具体职责。

 

(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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